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与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学校防范,门卫值班、巡逻等治安保卫工作;处理和调解学校内部治安和民事纠纷。
3.负责学校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措施,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校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5.做好安保人员管理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安保管理和服务能力。
6.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7.严格执行监控视频申请调取和拷贝程序,做好拷贝文件的保密工作。
8.负责学校少荃湖校区车辆登记、录入工作;
9.负责学校平安校园技防和物防的建设管理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政保与户籍科: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党和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维护校园国家安全,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2.负责做好动态信息搜集与整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我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确保学校的政治稳定。
3.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预防、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开展案件的查处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机密及科研机密安全,防止窃密、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5.做好校园反恐工作。
6.做好基础资料的搜集积累工作,做好政保档案的管理。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大学生户口入户、迁移,毕业分配户口迁入手续。
8.做好集体户的教职工调动户口迁入、迁出和单独立户工作。
9.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在本校务工、经商、建筑、培训等暂住人员办理暂住证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消防科: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2.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3.建立建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组织制定灭火方案、扑救火灾,保护现场。
5.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追究处理火灾事故。
6.负责学校消防维保单位的管理、与政府消防管理部门对接协调工作。
7.负责师生消防安全培训、督查实验室安全管理、
8.负责校园消防设施的添置和更换、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综合科:
1.承担部门综合性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应急预案、规章制度的起草,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整理,催办、保管和综合档案建设工作。
2.负责国资管理工作,做好部门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内务协调安排等工作。
3.负责承办保卫处牵头的各种会议,信件,电话、来访的及时处理。
4.负责关于安全保卫的平台、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做好部门有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5.督促检查科内人员遵守规定和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7.负责本处印章保管使用、人员考勤及校内津贴的报领工作。
8.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等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9.负责大学生安全教育平台“互联网+安全教育”的管理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国防教育科:
1.在学校人民武装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大学生军事教育的要求。
3.负责联系承训部队并实施军训的具体工作。
4.负责国防教育的宣传工作。
5.配合征兵办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6.负责学校的“双拥”和“优抚”工作。
7.负责武装部军训、学生军事理论课考卷、入伍学生等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