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应变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后勤保障)
副组长单位:学校办公室
成员单位:宣传部 人事处 学生处 总务处 保卫处 学校直属附属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办公室(简称“防控办”),防控办设在总务处。
2.领导小组职责
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并按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建立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按照迅速、准确、直报及续报的原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各教学院部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成立相应的预防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部门的防控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工作,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落实。
二、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1.各类法定传染病;2.集体性食物中毒;3.预防性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人员伤亡;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新型传染病以及达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微博、校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学生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饮食卫生,增强抵抗力。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大学生室内文体活动场所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卫生监督管理,建立检查卫生评比制度,卫生情况反馈制度。
3.加强食堂的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食品卫生监督,加强学校食品采购管理,规范供货渠道,严把进货关,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加强水源和饮用水管理,对水源定期监控,定期清理,加强供水系统养护,杜绝污染;对饮用水实时监控,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四、应急处理预案
1.坚持各类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办公室报告,学校防控办公室要按时将学校情况汇总,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当地党委政府和卫生部门报告,坚持准确、直报的原则,不得延报。
2.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要按照要求安排专人定期对学生食堂、学术报告厅、教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实验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消毒并记录消毒情况。
3.建立发热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症状者,立即转往指定医院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在此期间,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以防疫情蔓延。
4.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与卫生部门和医院取得联系,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并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检。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5.按照省教育厅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应对措施。
6.在学校的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医护员工的情绪,消除师生医护员工不必要紧张和恐惧的心理。
五、校医院建立首诊负责制,门诊登记制。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